首页 资讯新宁资讯 邵阳一男子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法院判了!

邵阳一男子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法院判了!

新宁县人民法院 2023/9/8 10:06:11

近日,多场明星演唱会火热来袭

却一票难求

粉丝们求票心切

不法分子瞅准“商机”,投其所好

“代抢”3张票,非法获利7320元
快来看看法院怎么判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住在新宁县麻林瑶族乡的胡某在刷“闲鱼”App平台时,偶然发现代抢演唱会门票的信息,随即萌生帮人“代抢”演唱会门票,骗取钱财的想法,通过代抢信息吸引在正规渠道买不到票的客户,再向客户谎称已经抢到演唱会门票,待其转账后再拉黑对方,从中获利

5月20日,赖某在“闲鱼”App上看到胡某所发的代抢王某演唱会门票的信息,出于对偶像的喜爱,便直接与胡某取得联系。胡某一步步诱使被害人赖某下单,骗得赖某购票款1380元后将其拉黑。同日,胡某又在“抖音”App上王某的视频评论区中发出代抢演唱会门票的信息,被害人张某看到后,即添加胡某微信,并表示让胡某代抢门票。胡某以同样方式,从张某处骗得1500元。

5月30日,胡某再次利用“闲鱼”App发布代抢某乐队组合演唱会门票的信息,被害人张某环看到信息后便与胡某联系,最终被胡某诱导下单,胡某从张某环处骗得4440元。6月7日,胡某被抓获到案,截至案发,胡某共获利7320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以代抢门票为名行诈骗之实,如骗取财物金额较小,则涉嫌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诈骗行为;如金额较大,则涉嫌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

代抢有风险,追星需谨慎。近年来因购买演唱会、见面会门票而被诈骗钱财的案件层出不穷。不要轻信“内部票”“打折票”“囤货票”,线上购票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购票邀约,对订票信息有任何疑惑,请及时联系正规票务公司客服,一旦发现被骗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阅读 67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