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莉,女,汉族,1975年12月生,四川安岳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0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
现任中共隆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工作履历:
1994.09—1998.07 四川联合大学(四川大学)法律系学习
1998.10—1999.08 内江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民警
1999.08—2002.03 内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师
2002.03—2009.04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
2009.04—2011.05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
2011.05—2013.01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直属分局副局长
2013.01—2015.11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直属分局政委
2015.11—2017.12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直属分局局长(2016.04挂职内江市中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7.07—2017.12兼任内江市公安局信访工作科科长)
2018.1至今 隆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工作职责: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信访、人民防空及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国保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含市公证处)、市信访局、市人防办等单位。
协助分管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分管部门或系统的廉政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稳定、应急及行业统计工作。
联系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驻隆部队、消防大队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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