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县城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公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设9个核酸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测范围
1.重点人群。
2.其他愿检尽检人员。
三个月内新冠阳性感染出舱出院人员和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核酸采样时请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或健康码),采集过程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2.个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常态化采样点采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居民朋友不聚集围观、不紧张恐慌、不拍照录相,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4日
1.重点人群类别:商超、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行业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2.重点人群凭卡免费检测(混管),其他愿检尽检人员收费。3.自2022年12月15日开始设置以上9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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