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对肖长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产予以没收,涉及恒丰这些公司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2/9/4 22:21:33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由本院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该院(2022)湘05刑终37号刑事裁定及邵阳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3刑初203号刑事判决,对肖长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产隆回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恒丰龙江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回县恒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县恒丰出租车有限公司的资产予以没收。现决定如下:自2022年9月2日上午起,隆回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恒丰龙江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回县恒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县恒丰出租车有限公司均停止一切营业活动,所有员工须于2022年9月2日18时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022年9月4日18时前搬离个人所有物品。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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