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隆回一超市因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被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隆回县刘化商贸有限公司处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11月11日,该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隆回县刘化商贸有限公司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即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责令改正,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参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的内容规定,决定给与隆回县刘化商贸有限公司处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消防部门提醒: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占用生命通道,目的是确保人员在发生危险时能安全疏散,树立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意识,杜绝占用、堵塞、占用行为。(唐湖湘 张卿)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