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2村民违规流动经营,擅自在本村及周边村卖猪肉被批评教育
岩口镇人民政府
2022/11/7 9:41:59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岩口镇疫情期间社会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岩口镇党委政府严历打击各类涉疫情防控管理违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10月31日,石坳村村民曾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服从星塘村与新邵县交界处卡点执勤工作人员的劝导,态度恶劣,并强行冲卡,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后经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赔偿他人损失,并作出书面检讨。11月2日,添壁村村民颜某某1、颜某某2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非保供商户,擅自在本村及周边村卖猪肉。后经执法工作人员批评教育,两人均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并作出承诺,在疫情管控期间不再上市卖猪肉。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敬请广大村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岩口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巡查督查,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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