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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台首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4 16:06:0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举办隆回县首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出台房交会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房交会期间交易的商品房契税100%予以奖补

2023年4月28日至5月13日购买住宅类、商业类新建商品房(含商铺、车位,不含工业厂房和二手房交易的商品房、商铺),按契税征收额的100%奖补给购房户(网签合同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缴纳契税时间在合同网签15个工作日内)。

二、继续顺延相关优惠政策

2022年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隆政办发〔2022〕15号)文件第一条关于“降低交易成本”执行时间延长一年至2024年6月30日。

三、保障子女就近入学

房交会期间交易的商品房,业主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原件,享受房屋所在地居民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同等待遇。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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