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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一渡水镇莲花村采石场以建设为由盗采山石,目前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4/23 10:51:57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邵突环改〔2021〕5号)相关要求,新宁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新宁县一渡水镇莲花村非法采石场生态修复缓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新宁县一渡水镇莲花村采石场以建设为由盗采山石,目前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

??列入“利剑”清单进行整治,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将采石场废弃矿区全部修复成林地和草地,确保复绿率70%以上,成活率80%以上。

整改措施

??1、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现状,清理矿区废石废渣,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2、进行生态恢复。对矿区生态破坏地区进行覆土,开展种草栽树复绿,做好复绿管护;

??3、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整改成效

(一)消除了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渡水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将矿区内所有废石废渣全部清离场地,清除了坡面碎块石危岩体,并修砌了干挡土墙,消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二)进行了生态修复。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委托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宁县一渡水镇莲花村非法采石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一渡水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已按照该方案的要求进行了生态保护修复,将采石场废弃矿区全部修复成林地和草地及耕地,并通过验收,同时县财政安排3万元工作经费对后期实行三年管护,确保修复完成后复绿率70%以上,成活率80%以上。

(三)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26日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新宁县公安局已对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已刑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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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和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

????受理部门: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9-4811736

????联系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原军林宾馆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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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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