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2018年,文老的儿子文某某因邻里纠纷,腿部被罗某某打成骨折,构成轻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但取钢板的后续治疗费用没有在内;2021年,双方再次因同一纠纷又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在此案件中文某某将邻居文某及驻村干部捅成轻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但判决后民事赔偿没有到位。考虑到两家因邻里矛盾积怨已久,已经发生了两起刑事案件,并且经过村、派出所、乡镇、隆回县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未果,属典型的案结事未了,有再次引发恶性案件的可能,为加强溯源治理,从源头化解邻里矛盾,建设和谐村落,隆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汉科特将此情况向政法委报告,并提请县政法委牵头妥善解决。2023年12月26日上午9点,县政法委副书记曾放生组织隆回县人民法院、隆回县公安局、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北山镇镇政府、北山派出所工作人员召开调度会,作出专门安排部署。会后,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联系文某某、文某,双方表示同意接受面对面的调解。调解现场,由法院、公安、检察院、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组成的联合调解队伍,经过连续十多个小时耐心的释法明理,晚上11点30分,双方就民事赔偿及因窗户、水沟、分界线等问题引发的症结上达成了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双方首先感谢政府对他们的重视,同时对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隆回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治理和治罪并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坚持以高质量司法做实“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修复社会关系,深入推进“政法协同+乡镇(街道)+网格”诉源治理模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拓展新路径。来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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