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隆回县公安局紫阳(高新区)派出所积极响应辖区企业和群众期盼,严厉打击各项违法犯罪行为,尽最大努力为辖区内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得到企业和群众的广泛赞美。
8月2日,园区某公司老总杨某带着一面印有“正义卫士反诈先锋 办案神速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紫阳(高新区)派出所,感谢民警不辞辛苦破获电诈案件,并为其企业追回20万元损失。
今年7月中旬,隆回县某公司财务艾某微信接到冒充该公司老板的微信转账指令,后被诈骗42万元。转账后,艾某意识到被骗,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接警后,紫阳(高新区)派出所迅速立案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山西省万荣县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隆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套路解析
1、财务人员为工作方便,经常将微信、QQ等社交软件授权登录在电脑上,犯罪分子利用电脑漏洞或病毒入侵电脑,不需受害人操作微信同意添加好友的情况下自动添加受害人微信,同时将原本企业老板的微信拉黑,致使受害人无法通过微信联系上真实的老板微信号。
2、犯罪分子冒充企业老板的微信时,微信头像、昵称都会与原本企业老板的微信头像、昵称一致(但微信号不同),且聊天过程中通常使用命令式口吻,给财务人员造成一种这就是企业老板在用微信给我下达转账的假象。
3、犯罪分子让财务人员转账的账户基本是私人账户,并非公对公的公司账户,多数备注为“往来款”且在微信上告知财务人员急需转这笔账。
警方提醒
1、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切勿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社交软件好友,手机、电脑不安装陌生APP与软件,微信不随意授权某款软件或APP。
2、对于微信等社交软件以老板的名义下达的转账指令,请务必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情况。
3、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财务人员务必做到“不转账、不轻信、不透露”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拨打96110全国反诈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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