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上午,隆回县公安局司门前派出所接到民众报警:其女儿邹某(12岁,某小学学生)10月16日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希望警方帮助寻找。
接警后,司门前派出所立即安排人员迅速开展工作,一边安抚家属情绪,一边详细询问事情的具体情况。
民警通过家属了解到离家出走时邹某的样貌特征、随行物品等情况后,立即开展走访摸排。一方面安排各村一村一辅警通过微信群发布寻人启事,收集相关反馈线索;另一方面安排人员根据已知线索开展搜寻。不久,有线索反馈邹某可能在县城某旅馆留宿。为防止意外发生,所长邹青松立即安排民辅警驱车前往隆回县城某旅馆进行确认。民警赶到该旅馆时,老板表示邹某和另外一名女生早已离开。这时,司门前镇石阳桥一村民给民警打来电话,在石阳桥村内发现疑似邹某等人。经微信视频确认,正是邹某和其几个朋友。但是当民警赶到现场时,邹某等人又已离开。所长邹青松立马安排民辅警以发现邹某等人地点为中心向周边开展搜索。
晚上10点多,历经十几个小时的寻找,搜寻小组终于在司门前街上的某弄堂里找到了邹某,与其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两男两女,其中两个女孩是司门前本地人,两个男孩分别来自隆回县西洋江镇和洞口县。
民警经与邹某等人耐心沟通交流,了解到邹某等均系离家出走,其原因是不想上学,与家人发生口角,便几人相约一起到处去玩。
民警耐心对邹某等进行心理疏通,叮嘱家属要留意孩子青春期的心理变化,采取适当的方式沟通和教育。看到平安归来的女儿,家属对民警表示万分感谢。其中一名孩子经其家长同意,民警已将其送至邵阳市工读学校就读。
民警温馨提示:
孩子在青少年时期自尊心强,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多给孩子一点关爱,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方法。也希望孩子多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遇事不要走极端。一旦发现孩子离家出走,请及时报警。人与人相处难免磕磕碰碰,家庭成员也不例外,如果发生家庭矛盾,一定要冷静处理,不可一味独断专行,更不可冲动行事,家和万事兴!来源:隆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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