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新宁县人民政府组织应急、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公开集中销毁,本次共销毁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三千一百多件价值10余万元。此次集中销毁,彰显该县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坚定决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形成震慑。强化源头管控,从严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违法燃放等行为,强化部门联动,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净化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