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网友给笔者发来私信,表达了其担忧家里正在使用的液化气是否存在掺假问题。同时他给笔者发来新京报今天刊发的《掺假的液化气:多地气站掺混大量二甲醚牟利,专家称易诱发事故》的报道。
他说,看了这篇报道后,对于液化气掺假后“不经用,不耐烧”事小,液化气掺假后带来的安全隐患才是令人后怕的大事。笔者作为液化气的使用者非常理解网友的心情。但不要太过于担心,杯弓蛇影。何况既然新京报已经曝光了外地出现了液化气掺假的问题,势必会引起我县相关部门的重视。何况这段时间,全市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的活动。
何况在县里主要领导已作出了指示。3月2日,县长刘军在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全县上下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液化气作为生活能源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也绝对属于严加监管的行业。对于老百姓的呼吁,笔者也希望相关部门“以更强的紧迫感加快推进“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立马部署对隆回所有液化气加气站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消除民众心中的担忧!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