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新宁县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归国家所有,不因砂石资源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项目建设方私自出售和违规使用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查处。”等相关规定,我集团公司拟对新新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内K125+550在平基作业中产生炭质页岩矿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处理物品
新新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内K125+550在平基作业中产生炭质页岩矿(注:具体物品请和刘先生联系现场查勘)
二、报名及报价时间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三、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报名及报价材料请统一上传邮箱1353858886@qq.com刘先生(收),联系方式19373957502。
本次报名及报价人需提交保证金5万元,请在报名报价时间截止日前转帐至本公司帐户;(未取得成交资格的报名报价人,本公司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公司名称: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000032229700000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新宁崀山支行
报名及报价结束后处置人将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名报价单位。
报名报价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书;(3)报价单;
注: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单及法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四、购买方须知
1.报名报价单位经现场查勘并对现场查勘物品确认价值。本次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按实计量,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报名报价取得成交资格后,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逾期未清运,处置单位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处置人在成交价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处置人有权追偿。
4.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均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作假行为,除被取消报名资格外,处置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