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11月23日起这三个路段禁停区域停车闭路电视将抓拍处罚
隆回交警
2020/11/19 10:37:37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闭路电视)执法的公示
为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现决定自2020年11月23日起对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闭路电视)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闭路电视)的具体路段:
1、隆回县桃洪东路与伏龙江路路口至伏龙江路与九龙东路路口路段。
2、隆回县桃花路。
3、隆回县赧水北路。
二、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道路禁停区域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闭路电视)进行抓拍取证,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示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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