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凡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惠州清风消息:
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凡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凡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职称评定、学位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凡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凡用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凡用简历
邓凡用,男,汉族,1963年11月生,湖南武冈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惠州市实验中学校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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