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清晨,驾驶员殷某饮酒后驾驶湘A98W**小车行驶至洞口一桥时,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护栏均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殷某并未选择报警,而是私自联系修理厂拖车欲逃离现场,此时,准备早高峰岗执勤的民警刚好经过此处,当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殷某满脸通红,身上散发着浓郁的酒气。
据殷某交待:5月18日晚,他与朋友在洞口县某KTV喝酒,一直喝到次日清晨,后驾车准备回家,当其行驶至洞口一桥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径直撞上了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了交通事故。殷某心想,如果报警的话,酒驾便会露陷,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选择逃逸。经查,当事人殷某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殷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选择报警并企图逃离现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与当事人殷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赔偿护栏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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