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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某边远山区收取每人每年20元的垃圾处理费,引发村民愤慨!你怎么看?

红网百姓呼声 2024/4/22 10:08:09

在新宁县黄龙镇边远山区,不论是你外出务工还是进城买房长期不在家里居住,村领导每年都要收取每人每年20元的垃圾费,长期在家居住的老人,都要自己把垃圾送到政府修建的垃圾焚烧点集中焚烧,农村很多七八十岁的老人体弱多病,遇到下雨天又不通公路很容易滑倒摔伤。

政府有垃圾焚烧点的费用,难道就没有发放运营费用?何况垃圾都是每家每户自己送到焚烧点的,很多行动不便的距离远的都是在家自己处理,每个月组长去点一次火也花不了几个钱,还要农民集资处理吗?美丽乡村建设是好事,怎么就成了村委会收取费用的借口?

最关键的是进城务工进城买房的,长期居住城市已经在所住城市交了物业费,就回家陪父母过年住几天,同样要交钱是否合理?而且同一个镇,很多村又不需要交纳这笔费用,这一收费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什么文件?是不是由每个村委决定的?村领导的职责不是是带领农民致富吗?怎么变着法儿向农民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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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来源于红网百姓呼声——

目前,对于农村的收费各个地方不一致,许多城市每月为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例如,重庆从2004年开始收入,每月每户8元;北京的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3元,每户每年30元的清运费。广西柳州每户每月7.5元。

因此,专家表示,为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资金问题,农村垃圾处理可以向城市学习,实行生活垃圾收费。这个垃圾处理费肯定不会太多。参照大城市的标准,再者考虑到农村人口的收入水平,这个费用一定不会高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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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农村征收垃圾费是一种乡规民约,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农村实行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其中重要环节就是垃圾的清扫和处理。清扫垃圾,转运垃圾,处理垃圾都要有人来管,有人来办,都需要一定得经费,这方面的经费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必须征收垃圾费。

关于农村收取垃圾管理费一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表达意见!


图文来源:崀山网、红网百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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